- 作者:冰澈清泉
- 發表時間:2020-04-03 01:37:06
在注冊個體工商戶時,須嚴格遵守字號的命名規則。以下是被禁止使用的字詞及其詳細解釋:
一、禁限字詞概述
1. 涉及國家及社會公共利益的敏感字詞:這些字詞包括與國家重大政治活動、重要節日等相關的具有特定象征意義的詞匯,以及任何可能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不尊重、詆毀的詞匯。
2. 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字詞:這類字詞往往帶有歧視性、侮辱性,或者違背了民族、宗教信仰,不符合社會道德規范和公序良俗。
3. 誤導公眾的字詞:如使用夸大性宣傳詞匯,如“國.家.級”“高.級”“高.檔”,或與實際經營內容不符,容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的詞匯。
4. 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及國際組織名稱:直接使用這些名稱容易造成混淆或誤解,是不被允許的。但特殊情況下,經過授權或許可的除外。
5. 具有特定政治屬性和權威性的名稱:如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團組織及其簡稱、部隊番號等,這些名稱都具有特定的政治屬性和權威性,不能被個體戶用作字號。
6. 高政治屬性的字詞:如“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詞,由于其具有較高的政治屬性和特定含義,一般不允許個體工商戶在字號中使用,以避免與國家相關機構或組織產生混淆。
7. 語言使用規范:個體工商戶字號應使用規范的漢字,一般不允許使用漢語拼音、字母、外國文字以及標點符號。但阿拉伯數字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使用,如“168超市”這樣的命名是被允許的。
8. 語言文字規范:需避免使用已淘汰的異體字、不規范的簡化字等,這些都不符合字號命名要求。
9. 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和文字:具體內容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來確定。
二、具體禁限字詞分類及其解釋
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字詞
- 損害國家社會利益類:例如“獨”、“亂”等涉及分裂國家主權、破壞民族團結的字詞,以及任何損害國家尊嚴、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字詞,如“淫穢”、“暴力”、“恐怖”等。
- 違反公序良俗類:包括低俗、不文明的字詞,如帶有侮辱人格、違背道德倫理的字詞,如“傻”、“笨”等侮辱性詞匯,以及暗示不道德行為的字詞。
易引起混淆及近似字詞
- 與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近似:字號不能與已注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過于相似,以避免公眾產生混淆,誤認為存在關聯關系。例如,“陽光超市”和“陽關超市”雖只有一字之差,但若后者未經授權使用,則可能被禁止。
- 與知名品牌名稱近似:為避免誤導消費者,不能使用與知名品牌駐馬店財務代辦名稱相同或近似的字詞。例如,“可口可樂”作為著.名品牌,就不能使用“口可可樂”之類的字號。
特定限制的字詞
- 帶有歧視性、侮辱性的字詞:這類字詞針對特定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進行歧視,是維護社會和諧與包容所不允許的。
- 未經授權的地理標志相關字詞:如果字號中包含地理標志名稱,需要有相應www.fenlin.com.cn的授權。例如,“香檳”是法國的地理標志名稱,若未獲授權用于與香檳酒生產銷售無關的個體工商戶命名,則可能構成侵權。
在確定個體工商戶字號時,應遵循以上規定和原則,確保字號符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同時,還需注意與現有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及知名品牌名稱的區別,避免造成公眾混淆或誤解。如有疑問或需要更詳細的指導,請咨詢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專業法律顧問。